创新街道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称号
- 发布日期: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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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市委组织部副处级调研员刘勇、市人社局副局长李克成带领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创新街道授牌。创新街道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称号,全市只有两家单位获此殊荣。
今年年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开展了“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命名活动,激励公务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为实现辽宁省新一轮全面振兴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经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全市2家单位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4家单位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据介绍,创新街道在过去的一年中,严格按照“双示范”创建标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群众的职责得以进一步明确落实,便民服务效率大大提升。作为全区街区改革试点单位,创新街道构建了以“五办、两中心”为主体的街道组织架构,提高了街道内部的办事效率,释放出了更大能量;设立了街道便民办事大厅,设立了8个对外服务窗口,现在每个工作日平均办理业务70余人次,受理咨询30余人次,服务群众的功能进一步强化。创城期间,创新街道专门成立了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高效、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创城任务。
区委常委、区统战部长、创新街道党工委书记郑斌参加授牌仪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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