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办理首张项目竣工合格意见书
- 发布日期:2017-01-10
- 浏览次数:707
1月6日,在高新区管委会二楼,手持盘锦高新区建设项目竣工土地监察核验合格意见书的禹王化纤工作人员申财,开心不已,径直走向同楼层办公的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继续去办理下一事项。
这张项目竣工合格意见书,意义非凡。
对于企业来说,这是他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对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来说,这是该局发出的首张项目竣工合格意见书。
“不出咱高新区,就拿到了项目竣工合格意见书,这太方便我们企业了。”申财告诉记者,他前来办理的是盘锦禹王化纤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聚酯无纺布项目用地的土地验收合格证。
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刘颖介绍说,按照“四不”园区建设的要求,高新区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沟通,将土地验收这一权限下放至经济开发区分局。“权力没下放之前,企业人员不仅需要来我们这办事,还得再跑一趟市局。现在我局拥有了这一权力,只要企业将各种审批要件准备齐全,我们就可以给他们发这个意见书了。”刘颖说。
“高新区‘四不园区’建设,实实在在方便了企业,为企业省时、省钱。”刘颖说。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2016年下半年,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和开发区土地分局实行联合验收,共用一张验收实测地形图,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投资成本。(高新区)
下一篇:
区委书记老颜武调研煤改气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