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废止)兴政办发〔2017〕55号 betway必威体育印发兴隆台区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5 浏览次数:789
兴隆台区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助力兴隆台区实现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先导区奋斗目标。现结合2017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东北地区软环境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为契机,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区政府为主体,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我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意识,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尽早建成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先导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着力推进全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政务服务水平与质量明显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商事办理更加高效便捷,政府部门、窗口单位人员遵章守纪意识明显增强;

——投资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政府诚信制度建设得到加强,招投标、采购更加公开公平透明,违法违规行政行为得到治理;

    ——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人员公仆意识明显提高,执法环境明显改善

——营商环境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整治、查处措施更加有效,营商环境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三、重点任务

2017年开展八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政务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简政放权过程中该放下的权力下放不完整,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接下放权力履职不到位问题;二是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缺少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过程服务等问题;三是审批服务窗口未按政府确定的“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未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四是解决窗口服务单位“门难进、脸难看”,懒政怠政,推诿扯皮问题,效能低下,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问题;五是核准、备案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备案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问题;六是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通过中介服务输送关联利益,不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不按标准收费的乱收费行为。    

(二)整治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政府不讲诚信,不兑现政府在招商引资的政策承诺,拖欠企业工程款项,违反法规、不能落实或者越权的政策承诺等问题;二是园区服务环境差,涉企收费高、收费不合理,基础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三是对外企业投资、经营活动额外设定限制性条件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四是特许经营领域“非禁即入”落实不到位,各类市场主体不能平等参与项目投资的问题;五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开、公平不够,未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三)整治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行为。一是政府部门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行为;二是政府部门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三是拖欠企业承建政府工程项目的工程款行为。

     (四)整治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一是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行为;二是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