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高新区进入省级经济开发区排名三甲
- 发布日期: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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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商务厅通报了2018年度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显示,盘锦高新区(盘锦经济开发区)在75家省级经济开发区总得分排名中位列第三。
本次活动把全省现有的85家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全部列入考核评价对象,按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两个类别进行评分。从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区域带动、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和行政效能等6个方面进行评价,考核评价体系设置总分为1000分,涉及53项具体指标。其中省级经济开发区共75家,盘锦高新区(盘锦经济开发区)以843分位列第三。
2018年,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盘锦高新区(盘锦经济开发区)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国家“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省“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党建为引领,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5亿元,同比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9.1亿元,与同期持平;固定资产投资48.7亿元;税收总额13.8亿元,同比增长11%;一般预算收入7.5亿元,同比增长12%;实际利用外资1594万美元,出口创汇3.5亿元。(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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