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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6 浏览次数:685

尊敬的王罡代表:

辽河交警支队收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后,高度重视,支队领导组织指挥中心、交通科技科、设施中心、直属大队等部门负责人汇同当地管辖派出所(永祥派出所)负责人到该地进行了现场调研, 形成意见如下: 

一、鉴于芳草路是兴渤地区唯一可南北通行大型车辆的道路,加之渤海三小位于该地附近,导致早晚高峰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辽河交警支队已向路权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建议投入经费建设红绿灯及相关电警设备。

二、在技术设备投入使用之前,我支队将在早晚高峰期增派警力与永祥派出所联合执法。尤其是加强渤海三小上放学时段的常态化执勤和交通秩序管理,最大限度保障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

三、从学校、家长、学生、交通参与者四个层面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特此函复。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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