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
- 发布日期: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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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5月25日,振兴街道振兴社区组织社区内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们向居民宣传《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活动中,志愿者们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小广场、菜市场、周边商户等重要点位,向社区居民和周边商户发放《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材料,积极地向居民宣传讲解文明养犬、文明祭祀、文明出行等条例内容,倡导居民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合计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为进一步巩固宣传效果,活动结束后,党员们自发在社区宣传栏内张贴了《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海报,共张贴宣传海报10余份。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居民对《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加强了居民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意识,对树立文明生活理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撰稿人: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