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行政许可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细则》
二、办事指南
1.适用范围: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乡村医生
2.事项审查类型:行政许可
3.办理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4.受理机构: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
5.决定机构: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
6.办理条件: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细则》、《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7.申请材料:(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原件与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5)、身体健康的相关证明(6)、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8.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核--批准
9.办理方式:集中办理
10.审批时限:即办件
11.咨询途径:咨询电话:0427-2998711 盘锦市政务服务网
12.监督和投诉渠道:投诉监督电话:0427-2832490
13.办公地址和时间: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心街1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十二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14.公开查询方式:盘锦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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