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市场专项检查
- 发布日期:2020-09-29
- 浏览次数:204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集贸市场、大型商超、酒店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开展节前市场专项检查,强化市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节日期间市场消费安全。
严格监管食品安全。重点针对集贸市场、大型商超、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等进行检查,以月饼、蔬菜、水果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并结合常态化疫情监管,对集贸市场禁止销杀野生动物行为及冷链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强化管控,保障辖区食品安全。
强化“两节”期间的抽检安全。分别对“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四百分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和“辽宁桔子实业有限公司”三家争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企业进行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和辖区内的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环节进行专项抽检。共对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28批次,抽检月饼14批次、葡萄19批次 、河蟹2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同时执法人员已将检测结果进行留档,有效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规范管理化妆品质量安全。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场所内销售产品的合法性、质量安全性和产品的标签标识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对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记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对查验。要求经营单位规范守法经营,督促其严格落实化妆品质量要求,降低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辖区化妆品质量安全。
严控产品质量安全。以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持续强化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
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针对酒店、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进行查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验、日常运行记录、维修保养等情况,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意识,确保“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强化节前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严格落实值班规定,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并有局领导在岗带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坚持12315市场监管举报投诉电话全天候开通,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化解消费者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共检查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等食品流通单位165家次,餐饮单位127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18家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家次。下一步,区市场局将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节前市场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