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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设立10亿元 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0-12-03 浏览次数:255

   大连市将发展氢能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引擎,着力打造氢能产业创新策源地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目前,已设立10亿元规模的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内力争4座加氢站投入运营、50台氢燃料电池汽车投入使用。 

  大连市以高新区、金普新区、旅顺口区、庄河为载体,引导产业要素资源向相应区块集聚发展,形成一廊、三园、七区的氢能全产业链空间布局新格局。一廊为高新区氢能技术研发走廊,三园指保税区氢能汽车产业园、新日本工业团地国际氢能汽车产业园和得胜氢能专用车产业园,七区是指甘井子区燃料电池测试及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旅顺氢能轨道交通产业集聚区、花园口氢能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亮甲店氢能电源及装备产业集聚区、北黄海可再生能源制氢装备产业集聚区、三十里堡氢能船舶产业集聚区及登沙河氢能通用航空产业集聚区。 

  为加大对氢能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大连设立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初步确定为10亿元,今年初步测算支出规模为1亿元。其中,对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氢能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成套装备等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品生产制造重点项目新增投资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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