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委政法委节前走访慰问见义勇为英模
- 发布日期: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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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岁尾,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和见义勇为精神,让见义勇为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各界的温暖,在全社会营造敬仰见义勇为、感恩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1月26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颖陪同市委政法委领导,走访慰问了兴隆台区革命烈士徐慧玲家庭。
徐慧玲于1990年5月10日,在收款后回财务室的途中,遭歹徒袭击,19岁的她与歹徒英勇搏斗,身中17刀,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保住了20566元公款。徐慧玲舍身殉职后,共青团盘锦市委授予她“不畏强暴,舍己为公的青年英雄”称号,共青团辽宁省委授予她“奋不顾身、保卫国家财产的青年英雄”称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她“辽宁省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称号,商业部、中国财贸工会授予她“全国商业特等劳动模范”称号,民政部、辽宁省人民政府追认她为“革命烈士”。
慰问组详细了解了徐慧玲母亲李桂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叮嘱她保重身体,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称赞徐慧玲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慰问组认真倾听了她在生活上的困难和诉求,并向她送上了慰问金,表达了党和政府的浓浓关爱。(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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