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打击非法行医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发布时间:2023-07-12 浏览次数:145

    连日来,兴隆台区卫健局组织卫健监督中心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积极整顿和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行为,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假劣药品等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药服务市场秩序。同时向围观群众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非法行医行为对人民群众带来的健康危害,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非法行医的良好氛围。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兴隆台区兴海街道一口腔镶复所,从业人员在无《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口腔诊所备案证》的情况下开办“口腔诊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业人员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口腔诊所”停止违法职业活动,并将该“诊所”依法取缔。
   “非法医疗场所的从业人员未经过正规培训考试,经常会造成误诊、漏诊,延误治疗,使用假劣医疗器械、假药、劣药和过期失效药品等,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难以保证。”执法人员说。
    此外,兴隆台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坚持对区集市进行巡查,及时打击收缴无证补牙、扎针等非法行医摊点,向广大群众宣传无证行医危害,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
    对非法行医行为,兴隆台区卫健局始终坚持“零容忍”原则,密切关注非法行医线索,提高查处效率。执法人员坚守住日常监督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频加大对辖区内的诊所监督检查,如发现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及时调查并严肃处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