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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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兴隆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春有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23人,实到代表186人。符合法定人数。
在主席台就座的有:大会主席团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高佩亮、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李岩。列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同志。
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是:刘春有、刘冰、宋伟峰、原所杰、金振颖 、冯生义、于湧深、王恒、郑学龙。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付艳华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付艳华在报告中指出,2023 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围绕落实区委重大部署、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推动法治兴隆建设重大任务,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兴隆台区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作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指出,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紧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服务大局的实干实绩彰显人大担当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作为保持人大工作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履职活动,督促建议办理,代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以“四个机关”建设为目标定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常委会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常委会政治根基更加牢固、职责定位更加鲜明、工作运转更加高效、作用发挥更加显著。
报告指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责任担当、更实工作举措,不断适应新形势、践行新理念、融入新格局、展现新作为,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实干实绩实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兴隆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大会还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作的报告。会后,各代表团分别对这些报告进行审议,一致认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充分反映了区人大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增进民生福祉中作出的有力贡献,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面貌新作为新气象。法检两院工作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突出了坚持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时代主题。(区人大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