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创新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208

兴隆台区创新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创新街道按区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领导分工、街道工作总结、《创新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结合“阳光三务”小程序,每月及时准确的将党务、政务、居务进行公开。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创新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创新街道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上下功夫。从就业创业、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多方向发力,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格式和流程,及时准确更新各项动态信息。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一是街道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平台建设上配备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信息申请受理方式和受理时间。二是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政务服务专区。三是多渠道联动,更新政府信息,利用政务开放日活动发放宣传折页,为居民讲解获取政府信息官方渠道,利用兴隆台区微信公众号、兴隆台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更新动态,2023年兴隆台区微信公众号上稿31篇,兴隆台区政府网站上稿47篇。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一是细化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发布内容全部经过审查。二是完善信息分类,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分类处理,确保答复及时准确。三是充实公开内容,对照信息公开全清单,补齐短板,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对涉及信息公开业务的部室,设置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人开展培训,确保信息公开格式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