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街道实行“三个工作法”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 发布日期: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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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兴隆台区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兴盛街道坚定围绕创建目标,迅速响应、周密部署,积极践行“三个工作法”,全力以赴推进争创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项目工作法”强化责任压实。兴盛街道紧盯争创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制定了《兴盛街道2024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兴盛街道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明细》等文件,细化任务分工,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通过建立挂职、包保等工作机制,形成街道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区)党员干部、志愿者队伍“三级联动”的责任网络。实施日常调度,定期开展“巡查式”督导整改,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一线工作法”推进攻坚整治。兴盛街道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村(社区)一线,既担任“指挥官”又作为“战斗员”。一行人走遍各包保责任区,针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秩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辖区驻街单位也积极参与到联合整治行动中,按照“整改—回头看—再整改”的工作制,确保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调度、在一线见效。
“典型引领法”激发工作干劲。兴盛街道注重在争创工作中积极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同时组织开展现场学习交流、现场工作推进会等活动,引导村(社区)干部对照先进找差距,不断激发他们的争创工作干劲和热情,营造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兴盛街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定期开展环境整治、志愿宣讲、义诊义剪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兴盛街道通过实行“三个工作法”,不断打开工作新局面,全面巩固整治成果,以实际行动为兴隆台区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了应有的力量。(文:张海龙 兴盛街道,吴东晓 区宣传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