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4〕9号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betway必威体育明确兴隆台区消防监督管理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明确消防监督管理单位及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辽公通〔2023〕17号)《辽宁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若干规定》(辽消安委〔2024〕23号)和《兴隆台区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暂行)》(兴政办发〔202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实行新“三级”消防监管模式,现对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监管单位进行明确。
一、消防监督主体确定原则
(一)消防监督主体包括消防救援大队(一级)、公安派出所(二级),以及街道(三级)。消防监督主体按照属地区域的总体原则确定。
(二)监管对象为多栋建筑或多业态时,以同一管理单位为原则,对照有关标准确定监督主体。情况特殊的,以建筑或独立防火分隔为单位拆分确定监督主体。
(三)界定标准中的分类属于不完全列举,按照场所属性、类别,以火灾危险性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主体。界定标准中的“小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厂房、库房、装置、储罐等。
(四)界定标准中的“建筑面积”是指单栋建筑、单个场所建筑面积,或同一场所连通的区域建筑面积,不包括违规搭建部分;“占地面积”是指单栋建筑或单套生产装置的占地面积。
(五)已明确监督主体的单位,使用或管理单位发生变化的,监督主体不变;因使用性质或规模等发生变化,按标准需要变更监督主体的,进行书面移交,在交接前监督主体不变。
(六)监督主体有争议时,由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核查确认,以“上级优先、提级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督主体。
二、消防监督管理对象范围
(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具有一定规模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附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二)各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符合《betway必威体育明确全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范围的通知》(兴公社区〔2023〕001号)中的“九小场所”(名单附后)开展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负责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各街道:负责对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监管范围以外的单位(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三、消防工作协同配合机制
(一)消防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消防救援大队按规定对公安派出所和街道进行消防业务指导;公安派出所按规定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消防监督管理对象的确定和移交。各消防监督主体通过社会单位自主申报、网格摸排、信息共享等方式,掌握辖区单位(场所)变化情况。各监督主体之间要及时通报新增及变化单位(场所)信息,并按照有关标准纳入监督管理范围,监管单位名单实时动态调整。监管对象性质或规模发生变化的,由原监督主体书面移交给新监督主体,防止失控漏管。
(三)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的报告和移送。各监督主体在消防工作中发现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发现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应立案查处,但不属于本单位职权的,按规定书面移交有关部门。
(四)消防举报投诉的核查处理。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按照监管范围由相应监督主体依法进行核查处理,可由属地街道依法配合;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五)消防救援及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火灾扑救和火灾事故原因调查;街道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公安派出所依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实施办法》(辽应急发〔2021〕7号)协助维护消防救援及火灾事故现场秩序,参与辖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附件:1.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管单位名单
2.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单位名单
3.各街道消防监管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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