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份兴隆台区卫健局卫生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当事人名称:盘锦金海湾温泉会馆
执法机关: 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处罚时间: 2020.10.1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兴卫公罚[2020]0007号
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毕
当事人名称:盘锦金海湾温泉会馆
执法机关: 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时间: 2020.09.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0092423502521836403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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